欢迎您访问江西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士学位 >

【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6-10-10 22:42来源: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各函授站及相关学生:
根据《湖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南大学授予成人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下半年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参加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另从2015年6月1日起,凡在我省高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其在成人本科在籍期间参加 CET-4或PETS-3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作为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详见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第26页)的我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学生。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1日。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学生,学院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生到所在函授站申请并填写好《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见附件一),交二张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身份证复印件、新华图片社采集毕业证数码相片的电子文档、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在毕业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号、函授站名称。各函授站参照附件三审核汇总后,请函授站负责人在每张申请表的“函授站意见”栏签署意见,统一向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申报。
2、请各函授站收集并整理好学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后,严格审查学生申报学位资格,符合申报条件者分专业按学号顺序填写《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二),请填表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请函授站加盖公章。
3、《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请下载后用A4型号纸张打印(必须双面打印)。
4 、请各函授站将学士学位申报的有关材料(附件一、附件二、照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汇总后在申报受理时间内(以邮戳日期为准)用顺丰快递邮寄给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李宁老师,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学位申报材料”字样。

四、申报费用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报评审费按照每生150元收取。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宁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石佳冲109号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
邮 编:410079 电 话:0731-88684687
Email: 6068030@qq.com

附件 1、《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评审表》
2、《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3、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点击下载(49.53 KB)

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上一篇:【湖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2016年9月)

下一篇:【湖南大学】关于自考生领取2016年03月申报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