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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大公安管理(自考)论文撰写及答辩程序

2016-03-08 19:34来源:未知

论文申报,原则上只有理论课程考试全部合格的考生才能申报论文,尚有两门以下课程未合格且当次有该课程开考的考生,经学院自考办审查同意后,可以申报,但因理论课程考试不合格,造成论文成绩作废,不能及时办理毕业手续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论文申报程序及时间:

1、考生必须在每年620-629日和1220日至30到网上报考论文科目,自行缴费,#

2、报考后于每年规定时间前到学院自考办办公楼513领取缴费通知到学院计财处刷卡交纳论文评审费550元,未缴注册管理费1080元的考生缴费,再到自考办领取论文评审表和专用论文稿纸。

3、考生必须从规定的论文题目(见校园网:#)中选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适当缩小和变通,但不允许自拟题目。将论文电子版(格式参见#),在规定时间前以文档附件形式发至邮箱:120548850@qq.com,注意将文件名改为:姓名+论文题.doc,文档里注明(姓名、考籍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文档发送形式或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将退回修改。自考办收集分类后,将聘请学院高职称教师进行指导,并将论文分组情况及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将在湖南警察学院校园网继续教育处通知栏公布。考生应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按照指导意见及时修改论文。论文格式参照发表在校园网上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论文撰写要求和自考优秀论文模板,字数:正文5000字以上。

4、指导后定稿的论文(手抄稿一份、打印稿一份)和评审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前送到或用邮政挂号寄到学院自考科,逾期不再接收,未按时送达者不安排本次论文答辩。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邮编:410138,联系人:张小川。

四、我处收集好论文后将寄送公大进行评阅,然后会将在当年4月和10月开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具体时间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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