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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2014年4月自考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和申报的通知

2013-12-24 15:07来源: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自考科
各市州公安局政治部及全体考生:
为做好毕业论文申报工作,根据公安部院校处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要求,现将2014年4月公安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和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必须从规定的论文题目(见附件)中选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适当缩小和变通,但不允许自拟题目。考生报送论文时,须在论文稿封面右上角标明原题号和学科方向。
二、论文申报,原则上只有理论课程考试全部合格的考生才能申报论文,尚有两门以下课程未合格且当次有该课程开考的考生,经学院自考办审查同意后,可以申报,但因理论课程考试不合格,造成论文成绩作废,不能及时办理毕业手续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考生必须在2013年12月20日至30日到所在地自考办报考。
2、报考后到学院自考办领取缴费通知到学院计财处刷卡交纳论文评审费350元,确认缴清注册管理费后,再到自考办领取论文评审表和专用论文稿纸。
3、将论文电子版(格式见校园网:继续教育-信息资源),在2014年1月15日前以文档附件形式发至邮箱:384283021@qq.com,注意将文件名改为:姓名+论文题.doc,并注意在论文首页标明本人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科方向),逾期不予受理,文档发送形式或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将退回修改。自考办收集分类后,将聘请学院高职称教师进行指导,写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考生应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在收到指导意见后,按照指导意见及时修改论文。论文分组情况及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将在湖南警察学院校园网继续教育处通知栏公布。
4、指导后定稿的论文(手抄稿一份、打印稿一份)和评审表必须在2014年3月1日前送(寄)到学院自考科,逾期不再接收,未按时送达者不安排本次论文答辩。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湖南警察学院,邮编:410138,联系人:欧阳星辉。
四、论文格式按照校园网上自学考试栏内公安管理专业论文撰写要求书写,字数:正文5000字以上。
 
特此通知。
湖南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处自考科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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