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3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论文及论文评审答辩费300元交到湖南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外地学生如选择邮寄和汇款的方式请按如下地址: (一)论文 邮编:410205 湖南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收 (二)汇款 邮编:410205 湖南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颜春香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