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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7年自学考试政策解读

2017-04-12 19:19来源: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中南大学自学考试政策解读

 

一、中南大学自学考试唯一管理机构为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长沙韶山南路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创业北楼420室。

学院网址:sce.csu.edu.cn,自考办网址:zk.csu.edu.cn

联系电话:0731-82655343

凡报考中南大学自考业余助学班及社考主考专业的考生请登陆官方网站或通过来访、电话等方式了解详情。

若非上述地点、网址及联系电话,则均非中南大学授权认可。

二、中南大学严禁在各校区内及周边进行自考招生、生源组织及开办各类形式的自考助学班;也严禁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以“中南大学自考主考专业”等名义在中南大学各校区内及周边开办“专本兼修”、“专本套读”、“技能+培训”等形式的自考培训班。有机构或个人以“中南大学自考主考”、“中南大学业余自考”或“中南大学内招指标”等名义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自考招生,甚至以所谓“中南大学自考主考专业”等名目给求学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称所招学生可以享受到中南大学校内学生的一切待遇,共享中南大学所有教学资源等,其行为均系恶意假冒、欺骗。

三、中南大学2017年不发布自学考试招生简章,也不委托任何校外媒体(含网络媒体)进行自学考试生源组织的宣传。

四、中南大学杜绝一切乱收费的行为。每位考生交费时务必查看省、市级相关收费文件依据,考生应坚决拒绝交纳无依据及没有进行收费公示的乱收费。

五、中南大学自学考试的两种办学形式:

(一)承担社会考生主考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凡报读中南大学社考主考专业的考生,须本人到考生属地教育局(考试院)自考办报考。报考了中南大学社考主考专业的考生不是我校在籍(校)生,我校不收取学费,也不对考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考生的考籍管理、理论及实践课程报考、理论课考试安排、毕业办证等工作均由考生及考生属地自考办负责。我校仅负责论文答辩、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并按湘价服﹝2006﹞18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本项目的相关费用。

(二)在校外开办业余形式自考助学班。我校校外自考助学班仅限于招收以下11个公办学校的在籍、在读高职专科学生;仅开办以下三个本科专业(特别提醒:报读护理学本科助学层次的考生应根据有关报考条件进行报考)。

助学单位

专业名称

助学

层次

助学

形式

招生

对象

学费标准

(元/年.人)

湖南环境生物

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学

本科

业余

在籍

在读

学生

2800

益阳医学

高等专科学校

护理学

邵阳学院

护理学

娄底职业

技术学院

护理学

湖南医药学院

护理学

岳阳职业

技术学院

护理学

常德职院

技术学院

护理学

长沙民政

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学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

技术学院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铁路运输管理

湖南铁道职业

技术学院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铁路运输管理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

技术学院

铁路运输管理

 

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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