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实践考核 >

【南华大学】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考护理学(专科/本科)专业实验考试及临床考核的通知

2016-08-22 21:45来源:南华大学自考办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10月自考护理学(专科/本科)专业实验考试及临床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护理学专科:生理学(实践)(2900);

病理学(实践)(2902);

临床考核(07277);

护理学本科:临床考核(10225);

毕业论文答辩(10226)。

二、注意事项

1、凡符合报名条件且已在网上报考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考籍证和网上报考回执单参加考试。

2、中专毕业五年或取得护师资格的专科考生,凭毕业证或护师资格证可免临床实习;专科毕业五年或取得主管护师资格的本科考生,凭毕业证或护师资格证可免临床实习,但应办理免实习审批手续(我校有少量免实习申请表)。

3、考务费及考前培训费120元/科;毕业论文答辩(含指导)费300元/生(最好带银行卡).

4、申报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请将论文电子稿于2016年9月25日前分别报南华大学自考办杨慧春老师和护理学院曾谷清老师。电子邮箱:657387987@qq.com,/178960600@qq.com.考生答辩前须交纸质论文稿三份。

5、自带工作服。

6、来校乘车路线:

(1) 衡阳火车站、衡阳市中心汽车站:乘160路(原24路)、118路(原18路)公共汽车至南华大学北门。

(2)高铁衡阳东站:乘137路(原K5路)公共汽车至南华大学北门。

(3)衡阳市华新汽车站:乘145路(原K1路)101路、115路公共汽车至南华大学(核六所站)或140路公交至南华大学北门站。

二、考试时间

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

三、 报到地点:

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北苑办公楼)

联系电话:0734-8160770,8160601

五、需办理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请带中专毕业证原件(备复印件)和单位工作证明或护师资格证书原件(备复印件)

 

南华大学自考办

2016年8月22日

上一篇:【中南大学】2016年下半年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实践环节考核通知

下一篇:【中南大学】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训(实践)模板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