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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2014年下半年实践课程考核安排的通知

2014-06-12 21:04来源:湖南警察学院自考办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将于2014年10月组织治安管理、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和电子政务(独立本科段)等专业的毕业论文考核(设计)及治安管理专业中社区警务和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两门课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2014年6月20-29日报考了实践课程考核的考
生,且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必须是已经递交了论文并进行了评审的考生。论文选题、撰写要求和格式见本网站-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栏;初稿完成时间为8月20日前,稿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384283021@qq.com;自考办将组织老师指导,并给出指导意见;考生根据老师给出指导意见进行修正,于9月20日前完成正稿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384283021@qq.com;9月20至30日,自考办组织专家评审,并给出评审成绩;
二、参加时间和地点:社会考生于10月中旬在湖南警察学院进行;湖南司法警官职院的在籍学生于10月中旬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籍卡和考试工具,并按规定缴纳考核费用;
四、参加考核的考生须及时参加实践课程的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成绩按缺考处理,成绩记0分;参加考核的考生须遵守考场秩序;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组织补考。
湖南警察学院自考办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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