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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通知

2015-12-15 10:27来源:潇湘招考在线
天心区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毕业手续的通知

一、办证流程:网上申报→现场确认(领表、缴费→填表(单位盖章)→交表→考生校对签字)
1、12月4日-12月10日,考生在网上自行申报(考籍号均用12位数)
网址:#,并打印全部合格成绩。
2、12月9—10日,现场确认:
系统内无成绩的考生请交单科合格证原件或相关试卷或转籍单;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含外省考号)请先申请多考籍号合并程序,并填写多考籍号合并申请单。然后再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①凭网上打印成绩单,领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免试表,并缴费(可网上支付也可现场缴费),每人90元。(请注意不毕业者请不要领表,如交费不退费。)
②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办事处或原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和相应表格。
③交验《毕业生登记表》,专科考生:交验毕业生登记表,有免考课程的,交验证书原件、复印件、免考课程申报表;本科考生:交验毕业生登记表,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并在网上打印专科毕业信息(登录学信网#,查询自己的专科毕业信息,并请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不能是《验证报告》,备案表上要有二维验证码,验证日期要到2016年1月。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均需在湖南省教科院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证明,地址:长沙市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省教育厅西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
④交验《毕业生登记表》后,请等候签字(在回执单上签字),考生必须认真校对身份证号(二代身份证)、姓名、性别等,否则毕业证电子注册出现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填表要求:
(一)《毕业生登记表》将存入考生人事档案,复印无效。填写必须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切记不能用圆珠笔!字迹工整,在填写正式表格前,必须先填草表,以保证正式表格的规范。
(二)填写要求:
1、专业名称、代码:填写自己所报专业名称及代码,必须与报考简章一致。
2、学历层次:本次申请的学历“专科”或“本科”学历。
3、姓名、身份证:要与身份证上一致。
4、主考学校:填写报考简章上你所选择的主考院校。
5、考籍号:填写本人主考籍号。如有本省内两个以上考籍号,请填写本专业在我办主要的考籍号,另外的考号用铅笔写在主考籍号上面并告知工作人员,系统将进行考籍号合并,外省转籍考生需交验转籍单,否则档案不全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6、自我鉴定日期:写2015年12月5日;单位鉴定日期:写12月8日。
7、照片必须是同底、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2张。
8、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号必须书写工整且必须与身份证及复印件一致,同时将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裁剪成表上需要的大小,粘少许胶水贴在登记表规定的位置。另交一张复印有身份证正反两面的A4纸备用。
(三)《课程免试表》按要求填写。
(四)所有的复印件全部用A4纸。
三、注意事项:
1、省考试院新规定:从2012年12月起,取消我省现有本科层次专业中设置的非直接报考加考课程。
2、2002年12月以前取得大学英语三级以上的在籍自考考生可免考英语(一)、(二),2005年度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没有证书的)不能替代英语(一)、(二)的成绩。
3、外省转籍考生需在本省考试课程专科为5科以上(含5科),本科4科以上(含4科),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4、从2006年开始,使用同一考籍号在异地(省内)报考的考生,毕业申请的审核必须由考籍号(第一次报考)所在地考办负责审核并向省考办提交。
5、省考试院规定:办理毕业证时不能更改考生基本信息。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考生信息。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身份证或姓名信息。未考完的考生若发现基本信息有误,报考期间提交申请,再上报省考院。
6、对办证审查定为“不合格”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二十天内向市、州机构申请复议;对审定为“代考卷”不服的考生,也可在二十天内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申诉。
7、发放毕业证时间:大约2016年1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请留意:#上的具体时间通知,考生凭二代身份证、打印回执单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书时请仔细校对毕业证书上的所有信息,如有误,请在领证当时交学籍管理室申请更正,否则概不负责。
天心区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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